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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房律师 于 2010-1-25 16:50 编辑
案例回顾
合同重要条款打上“/”,是否有法律效力?
2006年5月,左女士在东郊轻工市场附近买了一套商品房,“签合同时,置业顾问告诉我,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都是制式的,没有可更改的余地,于是,我稀里糊涂地就签了合同。”合同约定2007年12月底交房,但开发商至今都没交房。朋友说可依据合同,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违约金。但左女士一翻合同,才发现这是份处处受限的霸王合同。合同中有关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、交付期限、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等重要条款,都将需要填写的部分用“/”划掉。
左女士询问律师,这样的合同是不是霸王合同?能不能成为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的法律依据?如何理解开发商所谓的制式合同?正规的制式合同到底指的是什么?
案例分析
打“/”即约定不明,买房人受相关法律保护
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姬英凡认为,左女士签订的合同中对于部分条款约定属“霸王条款”,这些条款具有减轻、免除开发商理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义务,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,致使双方在买卖交易中出现权利、义务严重失衡的局面。
左女士签订的合同显然是不合理的,但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是生效的。至于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的追究问题,虽然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,但并不意味着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不受法律约束。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内容被打上“/”的,在法律上视为约定不明,买受人的权益应受到《合同法》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保护。
左女士目前可采取的步骤是:在一定期限内,要求开发商尽快履行交房义务,并对其进行催告;如果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,仍无法如期交房并拒绝赔偿相应违约金,您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追究其违约责任。
特别提示
制式合同空白处协商后填入才公平
制式合同又叫格式合同,正规的制式合同是以房管部门提供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为基础,开发商及购房者双方对文本条款的空白行进行协商后填入,该合同签订后生效实施。
而现实中,这些空白填写处反而给开发商留下了自由“发挥”的空间,开发商在合同文本上,单方提前填写或直接确定本应由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,多为设法规避责任,并声明不得更改,以实现自身风险最小化、利益最大化。这就是“霸王合同”的主要表现方式。期房买卖合同由于房屋的不确定性,“霸王合同”的情况更加突出。
律师特别提醒,购房者在买房时,不要轻信售楼员的口头承诺,不要盲目从众,发生纠纷时,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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